欢迎来到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当前位置: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华东师范大学 > 招生简章 > 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103000

学制:2.5年

上课方式:周末班

地点: | 上海 |

     公共管理专业是现代管理科学的四大分支之一,是适应于现代化政府管理的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2.5年,学费10.3万元。利用周末授课,大专及以上学历可就读,可获得学历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华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需要对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丰富的经验和足够时间参加学习在职研究生课程。请依据华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条件,报名时间,以及相关课程设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秉承大夏大学、光华大学等前身学校"自强不息"、"格致诚正"的精神和学思结合、中外汇通的传统,追求"智慧的创获,品性的陶熔,民族和社会的发展"的大学理想,恪守"求实创造,为人师表"的校训规范,学校秉承大夏大学、光华大学等前身学校"自强不息"、"格致诚正"的精神和学思结合、中外汇通的传统,追求"智慧的创获,品性的陶熔,民族和社会的发展"的大学理想,恪守"求实创造,为人师表"的校训规范。

一、培养目标

双证MPA专业学位主要培养在各级国家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各种社会组织以及企业等从事中高层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

二、招生对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研究生毕业后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要求考生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招生人数

华东师范大学MPA项目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不接收调剂。

四、专业方向与学习形式

我校双证MPA专业硕士开设的专业方向是:(1)行政管理;(2)社会保障管理;(3)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4)教育管理。

学习形式:非全日制学习

学制:2.5年

五、报名方法

学校专业学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报名流程。

招生预审

原则上报考华东师范大学MPA项目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的招生预审,我们将邮件通知提交书面预审材料),预审成绩获得优秀的考生当年笔试只要达到国家东部线将直接获得当年MPA招生复试资格。

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

【请考生按照以下原则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报考点】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本市户籍考生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连续6个月的上海社保记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无法提供的考生请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具体形式将于10月底或11月初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以及“华东师范大学MPA”和“华东师大研招”微信公众号动态。

六、入学考试

初试科目

(1)英语二(满分100分);(2)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初试科目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复试内容

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三个专业方向复试内容:

(1)笔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公共管理基础知识(统一考试。参考书目:《公共行政学》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作者张国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作者吴志华;《社会保障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钟仁耀主编);

(2)面试:按专业方向综合面试;

(3)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教育管理专业方向复试内容:

(1)笔试:时事政治、公共管理基础知识(统一考试。参考书目:《新编教育管理学》第二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作者:吴志宏、冯大鸣、魏志春);

(2)面试:教育管理学系组织“教育管理”MPA的综合面试;

(3)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具体复试形式及内容待研究生院相关政策发布后,将发送复试邮件通知考生。

报考事项

考试日期:初试时间将在每年12月21日,具体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初试地点:现场确认时,指定考点考场,请报考考生及时查看考点公告并在考前到考场查看,并按考点要求配合考点的考试组织工作。考试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原报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生》,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七、学费标准

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学费总额为10.3万元。前两年缴费,每年5.15万元。

八、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以上是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详情请咨询线上客服或者直接报名有老师直接对接。

联系方式

电话:13121116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