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66000
学制:3年
上课方式:周末班
公共管理专业是现代管理科学的四大分支之一,是适应于现代化政府管理的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6.6万。利用周末授课,本科及以上学历即可就读,可获得学历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华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需要对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丰富的经验和足够时间参加学习在职研究生课程。请依据华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条件,报名时间,以及相关课程设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前身是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15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同年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行列。学校现有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和佛山南海3个校区,占地面积3025亩,校舍面积155万平方米,图书374万册。
一、专业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始办于2005年,是全国第三批 MPA专业学位授予单位,迄今已连续招生15年。本专业学位的建设、发展与日常教学管理隶属于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较好、办学水平较高,曾获全国MPA优秀论文奖、全国MPA优秀教师和全国MPA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
华南师范大学MPA教育积极响应粤港澳大湾区经济、行政、社会、科技和教育发展需要,紧密依托学校尤其是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学科资源,设置“行政管理”、“教育管理”、“社会保障”三个研究方向;拥有丰富的教学资源,现有多个MPA案例教室、案例讨论室、多媒体教室,MPA专业中文图书2万多册、英文图书近万册以及多种中英文报刊,并能为MPA学生提供使用校园网及计算机的便利条件。
二、发展定位
(一)办学宗旨
立足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地方和基层
(二)教育理念
规范中求创新、探索中求特色
(三)办学目标
华南师范大学MPA旨在培养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三、办学模式
(一)双导师制+双课堂制
华南师范大学MPA办学特别强调采用校内导师+校外导师的双导师制以及校内课堂和校外课堂的双课堂制形式。
(二)进校不离岗授课模式
华南师范大学MPA基准学制是3年,可根据个人情况适当延长学习年限。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双课堂”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培养方式实行双导师负责制,采用专业教师+资深公共管理专家的教学团体,注重理论学习、实践教学和现场专题研究相结合。教学方式注重小组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和项目训练,强调培养学员的分析能力、管理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办学特色
(一)精英式教学方式
学校严格把控MPA学生人数,专门实行小班教学,根据学生具体需求针对性设计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案。
(二)专职化导师队伍
明确MPA兼职导师资格,严格把控校外兼职导师的准入。10多年来我校已聘任MPA兼职导师20多名。他们丰富的MPA教学经验、渊博的学识、开阔的视野、严谨的教风、灵活的教法,获得了学生的一致好评。
(三)专业化教学管理
制定《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手册》、《华南师范大学MPA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等MPA管理条例。明确MPA教师的教学资格,严格把控MPA教师在学历、职称方面与MPA专业教学的相关性。
(四)规范化课程要求
课程教学要求“四到位”:教师上课前教学大纲到位;PPT课件到位;案例讨论材料到位;教材到位。
五、奖励制度
(一)“华南师范大学MPA奖学金”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设立华南师范大学MPA奖学金,奖励学业优秀的MPA学生。具体奖励办法由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制订、解释。
(二)“全国MPA优秀论文奖”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设立“全国MPA优秀论文奖”,重奖获得全国MPA优秀论文的学生。具体奖励办法由MPA教育中心制订、解释。
六、学费
学费每年2.2万元,三年合计6.6万元。如遇调整,以学校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七、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该认证报告。
4.本专业不招同等学力考生。
八、考试科目
初试考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复试考试科目:政治学
九、报考平台
详见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网页公告: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十、招生人数
华南师范大学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详见复试时的具体通知。
十一、学历证书和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华南师范大学MPA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并颁发由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以上是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详情请咨询线上客服或者直接报名有老师直接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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