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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55000

学制:2.5年

上课方式:周末班 集中班

地点: | 浙江 |

工程管理(MEM)项目是一门集工程技术与管理的复合性学科,旨在缓解我国现代工程事业的发展对工程管理人才的迫切需求,培养出能够独立担负工程管理工作专门人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2.5年,学费5.5万。利用集中或周末授课,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就读,可获得学历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需要对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丰富的经验和足够时间参加学习在职研究生课程。请依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条件,报名时间,以及相关课程设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始创于1956年,初名杭州航空工业财经学校,而后历经杭州航空工业学校、浙江电机专科学校、浙江机械工业学校、杭州无线电工业管理学校、杭州无线电工业学校等时期,2000年实行浙江省与信息产业部共建、以浙江省管理为主的办学管理体制,2007年成为浙江省与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共建高校,2015年被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坚持立足浙江、依托行业、面向世界、服务社会、支持国防,秉承“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传统,弘扬“笃学力行、守正求新”的校训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一、培养目标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以招生计划为基数拟订,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联合培养等专项招生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在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培养、导师等情况在全校各学院、专业间调整招生计划,目录(包括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三、招生专业目录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考试大纲、自命题历年考卷、以及历年报考上线录取人数和分数线等信息,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下述条件:a.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b.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c.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核心及以上级别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一篇(学术期刊级别以我校科研院最新版本为准)。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请在招生目录查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报考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填好后反复核对,确保信息正确无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考生网报时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信息非常重要,后续用于向考生发送短信通知、发函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材料,请考生务必准确、详尽填写,并确保在正式录取前不予变更,以免出现无法收到通知信息或无法投递等问题。

(6)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报考点选择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自行确定和公布。

2、确认程序

(1)考生根据报考点安排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二)初试日期和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考点和我校的公告。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命题工作由我校负责。

(四)初试地点

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并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

七、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核时无法完整提供下述报名材料原件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复试前须提供的待审查材料有: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组织复试

1、复试时间:估计在4月前后(具体以复试相关通知为准);

2、复试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身心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4、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0)、会计(125300)、审计(025700)等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九、录取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我校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入学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前置学历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学费

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专业每生学费:第1学年27500元,第2学年27500元,全程55000元。

十二、学制及其他

(1)学制2.5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可以适当延长。

(2)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学习。

(3)研究生按照就业去向分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5)招生简章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上级和学校下发的最新文件通知为准。

以上是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详情请咨询线上客服或者直接报名有老师直接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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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121116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