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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60000

学制:2.5年

上课方式:周末班 集中班

地点: | 上海 |

     工程管理(MEM)项目是一门集工程技术与管理的复合性学科,设立目的是为了缓解我国现代工程事业的发展对工程管理人才的迫切需求,培养出能够独立担负工程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工程管理专门人才。上海电力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在职研究生,学制2.5年,学费60000元,需要进行非脱产学习,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本科以以上需要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上海电力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需要对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丰富的经验和足够时间参加学习在职研究生课程。请依据上海电力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条件,报名时间,以及相关课程设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上海电力学院的校训是“爱国、勤学、务实、奋进”,学校坚持“立足电力、立足应用、立足一线”的办学方针,树立“务实致用,明理致远”的办学理念。学校坚持深化改革,加快内涵建设,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和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兼有理、管、经、文等学科,主干学科能源电力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学制

录取时,各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学费

我校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管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都为 24000 元。

四、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考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各项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统考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每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 在规定 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 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按我校要求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考生网上报名时所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号、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历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必须准确无误。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 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考生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 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八、初试

(一)考生应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每年 12月 26日至 12月 27日(每天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

九、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办法一般将在2月另行公布。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 2021年 4月底前完成。

十、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十一、录取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所有复试合格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调剂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单独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再相同,按考生的初试数学、初试英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五)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二、其他说明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人数”栏所列人数为参考人数,录取时,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所有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 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通过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同等学力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须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寄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七)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入学时(9月 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 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以上是上海电力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详情请咨询线上客服或者直接与报名老师对接。

联系方式

电话:13121116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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