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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198000

学制:3年

上课方式:全日制

地点: | 上海 |

     法学是考研中的热门专业,其分为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硕士主要是是以教学、学术为指向,研究法学各门科种类,侧重于对于理论的深入探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19.8万。利用周末授课,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就读,可获得学历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上海交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需要对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丰富的经验和足够时间参加学习在职研究生课程。请依据上海交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条件,报名时间,以及相关课程设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上海交通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享誉海内外的高等学府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21年的不懈努力,上海交通大学已经成为一所“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大学。

一、培养目标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服务。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二、报考条件

报考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报考当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人员;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或2年以上(截止报考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5.报名参加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法学类专业<专业代码0301>的本科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属定向培养方式,报考前需获得所在单位同意,入学前需提交所在单位盖章的政治审查表,以及单位、学校和个人的三方协议。

三、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每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每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时间:所有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逾期不予补办。

(2)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学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3105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并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完成本考点的“确认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工作。

(3)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应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不准考。

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需事先准备如下材料:①本人的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30K以内,淡蓝色背景),上传的图像照片务必是本人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③本市户籍考生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连续6个月的上海社保记录。

3、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需根据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及时关注上海交大研招网及“上海交大研招办”公众号发布的有关招生信息。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每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考生应当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也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人才选拔要求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招生院系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不得低于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

五、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籍信息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复试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 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和提交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④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我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六、体检

复试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八、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在校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定向就业,需提交所在单位盖章的政治审查表,以及单位、学校和个人的三方协议,不转户口档案。

3.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拟招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研究生40名,按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排名录取。

九、学制和学费标准

(1)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期,定向培养方式。学习方式采用非全日制非脱产学习的方式。

上课时间主要为春、秋季学期的双休日开设的必修课程,以及非周末时间段开设的选修课程。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定向就业,不转户口档案,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提供住宿。

(2)学费:6,6000元/期。

十、毕业

完成学校、学院培养计划所规定必修、选修学分以及毕业论文者,授予毕业证、学位证。

 以上是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详情请咨询线上客服或者直接与报名老师对接。

联系方式

电话:13121116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