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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法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75000

学制:3年

上课方式:周末班

地点: | 广东 |

公共管理专业是现代管理科学的四大分支之一,是适应于现代化政府管理的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汕头大学法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75000元。利用周末上课,大专及以上学历可以就读,可获得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汕头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需要对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丰富的经验和足够时间参加学习在职研究生课程。请依据汕头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条件,报名时间,以及相关课程设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211工程”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也是全球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会一一李嘉诚基金会持续资助的公立大学。经过三十余年的努力,汕头大学已形成了完整的从本科生到博士研究生的人才培养体系。汕头大学将致力于建设成具现代大学的优质管理体制和卓越教育,国内先进、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一、MPA教育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缩写为MPA)专业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及相近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旨在为党政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分析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践能力与素质培养。

汕头大学是全国第五批MPA培养院校。2010年经教育部审核批准,2011年开始招生办学。汕头大学法学院是MPA项目的依托单位。法学院现有公共管理系、法律系和高等教育研究所,还有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

二、办学理念和特色

秉持汕头大学“有志、有识、有恒、有为”校训,注重精细化教学管理和可持续培养模式,融入整合思维训练;致力于开放式办学,强调专业化与职业化相结合,保持与各级政府和非政府公共部门的密切联系与沟通,鼓励学生从基层中来,从实践到理论,再回到实践中;积聚优秀师资力量和学术平台,强化国内和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邀请境内外优秀学者开设讲座。

三、招生与专业方向设置

学生修完所有课程,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双证)。

我校MPA设置了地方政府治理与领导、公共政策与社会保障、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三个专业方向,报考者可根据自己的工作要求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方向。

专业代码:125200。

四、培养目标与培养方式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针对MPA教育特点,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等多种教学方式,尤其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运用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解决社会现实问题。同时,在教学中加强与公共部门特别是政府机构的联系与交流,聘请高层政府管理人员、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与专职教师组成导师组,参与到MPA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中。

五、师资阵容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全院现有教师46名。 教师多数具有海外教育背景和博士学位,学院还聘请多位国际知名学者为顾问。我校还聘请来自政府、企业界的高层管理人员担任校外导师,定期为学生授课或开设讲座。

六、教育资源

汕头大学的教学硬件设施齐全。学校图书馆、电子网络资源面向MPA学生开放。同时,学校配备了多媒体教室、讨论室等,可以满足MPA所有课程的教学需要。

七、报名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八、报考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日期:10月10日-31日。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考生按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具体通知请见报考当地招生办公室网站通知。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九、考试

1.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4.初试地点

由广东省考试院指定考场。

5.初试科目

英语(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200分)。

6.复试

复试在汕头大学进行。时间原则上安排在3-4月。复试科目由汕头大学单独组织,包括政治考试、英语口语和综合素质面试等。

十、录取

汕头大学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面试成绩,公平、公开,择优录取。

十一、学制、学费及奖学金

以非脱产方式进行学习,学制3年,学费每年2.5万元,共7.5万元人民币,可入学第一年内一次性交清或入学开始三年内每年交付2.5万元(每年缴费截至时间为9月30日)。设立优秀毕业论文奖励金,凡毕业论文答辩获优秀等级者,奖励2000元。

十二、上课形式及地点

学习期限2.5至5年(含休学),MPA培养采用学分制,课程学分不低于38分。课程学习采取集中授课(利用周末)方式。课程修业完成(修满所要求学分)并通过中期考核后,进入MPA学位论文写作。

上课地点:汕头大学(校内)。

十三、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按照汕头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颁发MPA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授予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十四、主要课程

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社会研究方法,政治学,公共经济学,宪法与行政法,电子政务,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外国语(英语)和专业方向选修课程等。

以上是汕头大学法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详情请咨询线上客服或者直接报名有老师直接对接。

联系方式

电话:13121116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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