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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费:37500

学制:2.5年

上课方式:周末班 集中班

地点: | 北京 |

公共管理专业是现代管理科学的四大分支之一,是适应于现代化政府管理的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在职研究生,学制2.5年,学费37500元,可选择周末班或集中班等形式安排学习,大专毕业5年、本科毕业3年可报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需要对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丰富的经验和足够时间参加学习在职研究生课程。请依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条件,报名时间,以及相关课程设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本科院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与教育部共建。根据全国总工会和教育部的指导和要求,学校多年坚持弘扬劳动特色、工会特色、工运特色,坚定不移地走“小精尖”内涵式发展道路,已经形成了以普通本科教育为重点、工会干部培训为使命、稳步发展研究生教育、做精做强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格局,成为在工会和劳动关系领域学科门类较为齐全、较为完整的大学。

一、培养特色

培养理念:培养具有允公允能的现代公共精神,面向基层、关注民生、扶助贫弱的公共管理人才。

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适应劳动关系和工会领域的工作需要,具有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能力,能够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人才培养模式:培养过程实行“双导师制、研究式教学、校企专家联合授课、专项岗位实践”,依托“校-企-政-工”四位一体人才培养平台,实施“校-企-研-用”四段式人才培养模式。

二、招生优势

(一)学校地处北京核心区域,非定向研究生在校期间户口、档案可转入学校,毕业发放派遣证。

(二)学习方式灵活,学生可选择全日制学习或者非全日制学习。学生达到学历学位标准相关规定要求,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且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者;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招生计划

我校拟计划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数据为准。

“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

五、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MPA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注意事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先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的信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认证反馈时间将近一个月,请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报名事项: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网报公告、学校招生简章。

报考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校代码:12453。

报考专业: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报考专业代码125200。

考试方式: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

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录取后人事档案调至我校,毕业时与用人单位以“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类研究生毕业后仍回定向单位就业。

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发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照报考点所在地研招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在网报时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进行校验报名信息、完成摄像采集等现场确认手续,并在该考点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报考点将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1)北京地区考点:在京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北京交通大学考点,考点代码:1104”,时间拟定于: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网报公告”通知为准)。请考生关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网站查看考点公告,自行了解该考点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

(2)其他各省市的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和要求,请参见各省市研招主管部门发布的公告。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现场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现场确认前取得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变更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4.对在报考、现场摄像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有些考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有些考点为现场缴费,请考生注意。

六、初试

1.准考证打印:考生应该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于规定时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试大纲: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其统一编制。

4.初试成绩公布:初试成绩预计于每年3月中旬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

5.初试共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教育部制定并公布研究生国家统招分数线。学校以国家一区(A区)基本分数线要求为基础,确定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

七、报考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

(一)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时统一进行。

(二)复试时间为每年3月底至4月中旬,考生须在3月至4月初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复试有关信息及安排。具体复试办法详见我校届时公布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三)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四)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五)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查询请考生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六)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录取与调剂

(一)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研究生拟录取时须就培养事宜与学校、本人所在单位签定三方协议书。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体检复查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四)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无故逾期不报到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学制、培养及学历学位

考生录取后于9月入学,学制2.5年,最长修业年限4年。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教学方式

学生可选择非全日制学习,学校以集中班授课的形式安排学习和研究。前三学期每学期集中一个月左右到校学习,采用讲授、研讨、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拓展训练、实地调研等方法组织和实施教学活动,同时聘请国内外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和教授前来授课。第四、五学期按学校要求返校参加论文研讨和答辩。研究生须按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参加实习实践活动、专题讲座、开题报告、论文指导、答辩等安排。

十一、学费

学费标准均为15000元/学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二、特别提示

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以上是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详情请咨询线上客服或者直接报名有老师直接对接。

联系方式

电话:13121116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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